毕业与学位
信息来源
本页整理自教务处《服务指南》「7. 毕业审核」(2024-05-10)与「8. 学士学位授予」(2024-06-04)。
毕业的条件
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,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,德、智、体达到毕业要求,准予毕业,发毕业证。
没达到毕业要求的,准予结业,发结业证。在规定年限内再通过补考、重修或补做毕业设计/论文/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,可申请换发毕业证。
毕业审核
一般在大四上学期开始,整个审核过程通过教务系统完成。
提前自查
培养计划是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。大三开始就应该对照培养方案核对自己的学分完成情况,尤其是四个平台的学分不能互相冲抵,别到最后才发现某类学分差几分。
学士学位授予条件
必须同时满足:
-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热爱祖国,遵守宪法、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
- 按培养计划修满规定学分,较好地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、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,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
- 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 ≥ 1.8(毕业设计或论文成绩不计入)
- 外语类专业学生需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日语专业四级;日语专业学生也可通过新日语能力考试 N2
关于绩点 1.8
绩点 1.8 大致相当于平均分 70 分出头。这个门槛不算高,但挂科会直接把你拉向这条线——因为补考/重修及格后绩点固定为 1.0,会明显拉低平均。所以真正要防的是挂科本身。
不授学士学位的情形
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授学士学位:
- 有违反宪法、法律、法规者
- 在校期间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、组织作弊、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、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利,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者
- 学位论文、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、篡改、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且情节严重,或代写论文、买卖论文者
- 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者
- 学习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不足 1.8 者
- 外语类专业学生未通过前述第 4 条所列考试者
- 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的弹性学制年限者
弹性学制内怎么拿学位
未正常毕业、想拿学位的:
- 在弹性学制 6 年内修满学分
- 提交「结业换发毕业申请」
- 经学院、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审核后,交教务科 304
- 学校每年在**夏季(6 月)、秋季(9 或 10 月)、冬季(12 月)**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
- 会议通过后,需约 1 周制证时间,之后方可领证(含证书制作、印章、发文、数据报送等流程)
相关说明
学士学位授予条例 2020 年做过修订,具体条目以《学生手册》中《南京林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为准。
联系方式
- 电话:025-85427472
- 地址:大学生活动中心 304